来源: 时间: 2018-03-19 浏览量:584 关闭
各会员单位:
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我会进行的杭州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与运维机构规范化评价工作(简称规范化评价),经前期递交材料,我会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开展第一批次盲样考核,现将领取实验盲样作如下通知:
一、领取单位
已递交规范化评价材料的单位。
二、领取时间
请已提交规范化评价材料的单位于3月22日前,前往协会领取盲样。
三、数据上报
请相关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数据结果报送至协会。
四、相关要求
1、数据结果以书面方式递交,并加盖公章(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出具加盖CMA章报告)。
2、需提交实验相关原始记录扫描件电子档,仪器使用记录扫描电子档(实验使用仪器相关页)。
3、需提交实验使用相关仪器的检定、校准证书扫描电子档。
4、实验过程中相关关键节点须进行视频录像(例如盲样开瓶、滴定、比色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 骐,88323698,13738130386
童拓夫,88837302, 15068899924
邮 箱:hzshbcyxh@126.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18号环保综合大楼605室
附件:规范化评价材料已递交单位名单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环境检测与运维分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