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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 2021-05-30 关闭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会费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管理

(一)会费收支纳入协会的财务账户进行管理,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严格遵守财务规定,依法合规使用会费,接受协会理事会监督。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会费,加强会费预决算管理。

(四)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不得重复收取会费。

二、会费标准

(一)会费缴纳标准

1、普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3、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4、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二)会费缴纳办法

1、会费每一年缴纳一次。

2、分支机构会长(主任委员)单位按协会副会长单位会费标准缴纳,分支机构副会长(副主任委员)单位按协会理事单位会费标准缴纳,分支机构理事(常务委员)单位按协会普通会员单位会费标准缴纳。分支机构单位担任协会副会长或会长的,按协会职务对应会费标准缴纳。分支机构普通会员(委员)单位和理事(常务委员)单位担任协会理事单位的,按协会职务对应会费标准缴纳。

3、会员每年1130日前缴纳,年度计费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4、会员经批准入会后缴纳会费。

三、会费开支范围

1、为会员提供的无偿服务。

2、协会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各种活动。

3、办公及业务活动费用。

4、其它正当开支。

四、本办法于20241227日由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杭环产协〔2021〕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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