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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文件
杭环产协〔2022〕12号
关于开展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
进步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是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省科技厅《关于社会力量面向浙江地区设立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的公告》(浙科发成〔2018〕170号)等相关规定设立,并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备案的社会力量奖励。该奖项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治理。
2022年,我会正式启动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现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采取第三方推荐和单位、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推荐申报:
(一)第三方推荐: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系统直属单位、直属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政府其他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领域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相关领域院士、千人、长江学者、杰青等1人或正高级职称人员3人推荐;各级环境保护相关协会、学会;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分支机构及副会长以上单位。
(二)单位和个人推荐(自荐):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并经相关领域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联合推荐。
二、申报项目及项目完成人的条件
(一)申报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总体达到以下要求:
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科学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
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核心或关键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一年以上。单位自主研发的项目通过第三方科技评价或鉴定一年以上;
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一年以上商业规模化应用,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二)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的申报人。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推荐书是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单位按照《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附件)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申报材料包括:(1)纸质申报书原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2)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邮件名称为:“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公司名称”。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交送或寄送我会。
四、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郑乐贵 0571-88837302 13362184539
王瑞利 0571-88837323 18258886752
邮 箱:hzshbcyx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南楼409室
收 件 人:郑乐贵(请注明“技术进步奖申报”)
附件: 1.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杭州市生态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