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 2026-06-04 浏览量:251 关闭
各团体标准起草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团体标准规范发展优质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24号)精神,积极响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掌握我会团体标准实施成效,推进团体标准评估常态化,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自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发布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的全部现行有效团体标准。
二、自查要点
(一)标准水平合规性自查
1. 标准技术要求、指标限值等内容是否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
2. 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存在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悖或不一致情形。
3. 标准是否存在与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重复制定的情形。
4. 标准所引用的标准是否存在已更新、废止情况。
5. 标准编号、发布公告、备案信息是否规范完整。
(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
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的应用情况及实施成效,同步提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用案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用户反馈意见、经济效益证明等)。
(三)标准自查结论
对照实施效果、技术先进性、政策适配性等要求,明确自查结论(继续有效/修订/废止),并说明理由。
三、工作要求
(一)起草单位自查
各团体标准的提出单位或主要起草单位为责任主体,填写《团体标准自查评估表》(详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提交至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集中复评
协会秘书处完成材料的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开展标准复评工作,必要时征求各相关方意见和开展标准验证,形成复评结论建议。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对照内容如实自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材料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瑞利
电 话:18258886752
邮 箱:hzshbcyxh@163.com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2026年6月4日